(一)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證書
1、實施機關:廈門海事局(廈門、漳州行政區(qū)的國際航線、港澳航線船舶)
受理部門:廈門海事局政務中心
受理崗位:受理員
2、實施機關:廈門海事局(國內航線船舶)
受理部門:廈門海事局政務中心
受理崗位:受理員
申請人:船舶所有人或經(jīng)營人
具備條件:1、船舶已在海事管理機構辦理國籍登記;
2、船舶航行的水域符合高速客船的安全航行要求;
3、經(jīng)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船舶具備高速客船安全與防污染的技術條件,并按規(guī)定具備相應的證書、文書與資料;
4、船舶已制定了相應的安全、防污染保障措施和應急預案;航行國際或者境外港口的,符合船舶保安要求;
5、船員已按照交通部的規(guī)定經(jīng)高速客船特殊培訓。
提交材料:1、《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證書》申請表
2、船舶檢驗證書及其復印件
3、船舶所有權證書和船舶國籍證書及其復印件
4、船員適任證書和特殊培訓合格證及其復印件
5、航線運行手冊
6、船舶操作手冊
7、船舶維修及保養(yǎng)手冊
8、培訓手冊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資料
辦理依據(jù):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3、《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規(guī)則》
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行政許可條件規(guī)定》
辦結期限:7個工作日
辦理結果:符合條件的,核發(fā)《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證書》;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許可并說明理由。
(二)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簽發(fā)
1、實施機關:廈門海事局(廈門、漳州行政區(qū)的國際航線、港澳航線船舶)
受理部門:廈門海事局政務中心
受理崗位:受理員
2、實施機關:廈門海事局(國內航線船舶)
受理部門:廈門海事局政務中心
受理崗位:受理員
申請人:船舶所有人或其經(jīng)營人
具備條件:船舶已進行國籍登記
提交材料:1、航行國際航線的船舶
?。?)國際航行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申請表(一式二份)
?。?)船舶國籍證書及其復印件
(3)輪機入級證書及其復印件
?。?)配員減免申請(申請減免時)
(5)委托書及其身份證明(委托辦理時)
2、航行國內(包括沿海和內河)航線的船舶
?。?)沿海、內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申請表(一式二份)
?。?)船舶國籍證書及其復印件
?。?)船舶檢驗證書簿及有關內容復印件
?。?)配員減免申請(申請減免時)
?。?)委托書及其身份證明(委托辦理時)
?。?)無線電安全證書及其附件、設備安全證書及其附件
3、在境外建造與購買的船舶,船舶所有人應遞交有效的船舶證書和相關資料的副本
4、與國籍申請同時申請時可以免相同的材料
辦理依據(jù):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guī)則》
4、《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規(guī)則》
辦結期限:7個工作日
辦理結果:符合條件的,簽發(fā)《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簽發(fā)并說明理由。
收費標準:國際航線船舶申領或者重新申領的,收核發(fā)證書費l00元;國內航線船和航行港澳航線500總噸以下船舶申領或者重新申領的,收核發(fā)證書費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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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施機關:廈門海事局(廈門、漳州行政區(qū)的國際航線、港澳航線船舶)
受理部門:廈門海事局政務中心
受理崗位:受理員
2、實施機關:廈門海事局(國內航線船舶)
受理部門:廈門海事局政務中心
受理崗位:受理員
3、實施機關:廈門東渡海事處(廈門海事局登記的船舶)
受理部門:業(yè)務受理窗口
受理崗位:受理員
申請人:船舶所有人、經(jīng)營人、光船承租人(適用于從國外租進船舶)
具備條件:船舶已取得國籍證書及相關證書
提交材料:1、國內航行船舶申請簽證簿,應交驗下列材料:
?。?)書面申請
(2)船舶國籍證書
?。?)船舶檢驗證書簿或航行安全證書
(4)最低安全配員證書
?。?)持證船員適任證書
?。?)安全管理證書(如適用)
(7)符合證明副本(如適用)
?。?)如果船舶申請換發(fā)簽證簿,則應要求提交舊簽證簿
2、國際航行船舶申請簽證簿,應交驗下列材料:
(1)書面申請
(2)船舶國籍證書
?。?)國際噸位證書
?。?)國際載重線證書
(5)貨船構造安全證書
?。?)貨船設備安全證書
(7)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證書
?。?)客船安全證書
?。?)貨船無線電安全證書
?。?0)國際防止油污證書
(11)(國際)防止散裝運輸有毒液體物質污染證書
?。?2)(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適裝證書
?。?3)(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適裝證書
?。?4)安全管理證書
(15)符合證明副本
?。?6)持證船員適任證書
?。?7)如果船舶申請換發(fā)簽證簿,則應要求提交舊簽證簿。
3、申請(小型)船舶安全檢查記錄簿,應交驗下列材料:
?。?)書面申請
?。?)船舶國籍證書
4、申請航海(行)日志,應交驗下列材料:
?。?)書面申請
(2)船舶國籍證書
5、申請輪機日志,應交驗下列材料:
(1)書面申請
?。?)船舶國籍證書
6、申請車鐘記錄簿,應交驗下列材料:
?。?)書面申請
(2)船舶國籍證書
7、申請《垃圾記錄簿》,應交驗下列材料:
?。?)書面申請
?。?)船舶國籍證書
8、申請《貨物記錄簿》,應交驗下列材料:
(1)書面申請
?。?)船舶國籍證書
?。?)國際防止散裝運輸有毒液體物質污染證書
9、申請《油類記錄簿》,應交驗下列材料:
?。?)書面申請
?。?)船舶國籍證書
?。?)國際防止油污證書(國際),防止油污證書(國內)
10、申請《連續(xù)概要記錄》,應交驗下列文書材料:
?。?)《連續(xù)概要記錄》申請書
?。?)已填寫的《連續(xù)概要記錄》相關芯頁及其電子文檔
?。?)《符合證明》或《臨時符合證明》)復印件
?。?)《安全管理證書》或《臨時安全管理證書》復印件
(5)《國際船舶保安證書》或《臨時國際船舶保安證書》復印件
船舶管理人持“管理協(xié)議”、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的授權書及上述材料,可以申請《連續(xù)概要記錄簿》
11、申請《連續(xù)概要記錄》變更,應交驗下列文書材料:
?。?)《連續(xù)概要記錄》變更申請書
?。?)已填寫的《連續(xù)概要記錄》相關芯頁及其電子文檔
?。?)相關證明材料
辦理依據(jù):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4、《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簽證管理規(guī)則》
5、《船舶保安規(guī)則》
6、《國際航行船舶配備<連續(xù)概要記錄>規(guī)定》
辦結時限:一般文書當場辦理,《連續(xù)概要記錄》7個工作日。
辦理結果:符合條件的,核發(fā)相關文書;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核發(fā)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