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對租用納入安徽省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長三角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杭州市大型科學試驗儀器設施協作共用平臺的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及設施(單臺價格在30萬元及以上、成套價格在100萬元及以上),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fā)的單位,按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不高于20%的比例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每個租用單位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一)黃山市租用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補助申報條件
對租用納入安徽省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長三角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杭州市大型科學試驗儀器設施協作共用平臺的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及設施(單臺價格在30萬元及以上、成套價格在100萬元及以上),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fā)的單位給予補助。
(二)黃山市租用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補助申報材料
1、大型科學儀器資源共享共用補助申報表。
2、儀器設備出租服務合同(協議)復印件。
3、2019年度內開具的儀器設備出租服務收費憑證復印件。
與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fā)有關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