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報公告刊登電話:400-638-9568 謝老師,國際商報清算公告登報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時,為終結公司作為當事人的各種法律關系,使公司的法人資格歸于消滅,而對公司未了結的業(yè)務、財產(chǎn)及債權債務關系等進行清理、處分的行為和程序。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發(fā)生的。公司終止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種是公司的破產(chǎn),即公司基于宣告破產(chǎn)而終止。這兩種情況下都會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組織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公司的清算是負有公司清算義務的主體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程序而為的行為。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確公司清算的義務主體尤為重要。公司的清算主體應為基于對公司的資產(chǎn)享有權益的義務主體。
中國公司法即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公司清算的范圍為公司的出資、資產(chǎn)、債權、債務的審查。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與其它社會主體之間產(chǎn)生的權利和義務歸于消滅,從而為公司的終止提供合理依據(jù)。公司的終止涉及到眾多利益主體的切身利益,必須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處置和解決。因此,只有在對公司清算后,才能使得相關權利義務得以消滅和轉(zhuǎn)移,公司才能最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