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驗規(guī)則
1、檢驗分類:浮選機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形式檢驗。
2、出廠檢驗
a、每臺浮選機須經制造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出廠時應附有證明產品合格的文件。
b、出廠檢驗的內容應包括JB/T 3686.2中的機械性能試驗。
c、單件小批生產時,每臺浮選機均應進行出廠檢驗;批量生產時,每生產10臺應抽檢一臺。如不合格加倍抽檢,如仍不合格,則應逐臺檢驗。
3、型式檢驗
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進行鑒定時;
b、當產品設計、結構、工藝或材料有重大修改且影響產品性能時;
c、產品長期停產生,恢復生產時;
d、出廠檢驗的結果與上次檢驗變化很大時;
e、國家質量檢驗機構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2、型式檢驗的內容應包括JB/T 3686.2中規(guī)定的機械性能試驗、清水性能試驗和工業(yè)性試驗。
3、型式檢驗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抽取一臺進行。如檢驗不合格應加倍檢驗。
二、標志、標簽和使用說明書
1、每臺浮選機均應在明顯的位置固定產品標牌,其形式和尺寸應符合GB/T 13306規(guī)定,并標明下列內容:
a、制造廠名稱;
b、產品名稱和型號
c、主要技術參數;
d、出廠編號和制造日期;
2、浮選機應編寫產品使用說明書,其內容應符合GB/T 9969.1的規(guī)定。
3、浮選機的包裝標志應符合GB/T6388和GB 191的規(guī)定。http://www.zzjdz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