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各種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建筑物傳輸電能的銅芯乙丙橡皮絕緣船用電力電纜(cefr電纜)
適用范圍
本產(chǎn)品可以根據(jù)用戶需要采用乙丙絕緣、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聚氯乙烯絕緣、天然—丁苯絕緣生產(chǎn)船用電力電纜。主要適用于各種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各種水上建筑物的動力、照明和一般控制裝置之用。
本產(chǎn)品適用額定電壓U0/U為0.6/1kV及以下的電力系統(tǒng)。
使用特性
1、額定電壓U0/U為0.6/1kV及以下電力系統(tǒng)。電纜導體長期允許最高工作溫度為:
乙丙絕緣船用電力電纜為90℃
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船用電力電纜為90℃
聚氯乙烯絕緣船用電力電纜70℃
天然—丁苯絕緣船用電力電纜65℃
2、短路時(最長持續(xù)時間不超過5S)電纜導體的最高溫度不超過:
乙丙絕緣船用電力電纜為250℃
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船用電力電纜為250℃
聚氯乙烯絕緣船用電力電纜150℃
天然—丁苯絕緣船用電力電纜150℃
3、交聯(lián)聚乙烯絕緣與聚氯乙烯絕緣電纜的敷設溫度應不低于0℃,其最小彎曲半徑單芯電纜為20D,多芯電纜為15D(D為電纜外徑)。乙丙絕緣、天然—丁苯絕緣船用電纜的敷設溫度應不低于0℃,其最小彎曲半徑單芯電纜為10D,多芯電纜為6D(D為電纜外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