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店內算上小林一共三人,老板坐在收銀臺位置,一名服務員在更衣室,小林一對一接待了這名顧客。
“她看起來20多歲,微胖,皮膚挺白的,身高1.63米左右,盤著頭發(fā),戴了副眼鏡,上身穿了件YSL白色T恤。”尤其讓小林記憶深刻的是,女子戴的是CHANEL發(fā)圈,背個GUCCI包,還修過眉毛。
她進店后,先問有沒有DIOR眼鏡賣,小林說沒有。女子有些失望,在店內轉悠,小林一直陪著。女子要放在貨架最高層的包看,小林只能架起梯子給拿。女子又說要看最底下的包,小林又只好拿給她看。
“她不停換著位置,每次所站的位置剛好能避開我和老板的視線。事后從監(jiān)控看,趁我拿包時,女子拿走了柜臺上的一個小包,放進自己的包包中?!?/span>
小林說,這個包價值近萬元。女子得手后,又在店內轉了5分鐘,才很淡定地離開了。
店主將視頻截圖發(fā)到微博上“人肉”
好在店內裝了監(jiān)控,還是一個高清攝像頭,正好拍下女子下手一幕。
畫面上女子的樣貌十分清晰。盡管報了警,店主還是在5月14日晚上,截取三張圖片放到了微博上。
店主認為,小偷偷了東西,就該曝光,就像誰闖了紅燈一樣,所以截圖“人肉”她,沒什么不可以。
這條微博很快得到了轉發(fā)。
到記者發(fā)稿前,微博已被轉發(fā)了近400次。大部分網友認同店主的看法,店主將女賊的信息放到網上公開,合情合理。這其中也包括加V的民警。
律師:已侵害了女子的人格權
記者從江東百丈派出所了解到,此事正在調查中。
浙江合創(chuàng)律師事務所鄧旭東律師告訴記者:
“首先,盜竊要負刑事責任,可店主傳的照片沒有經過司法機構認定,不能成為證據。其次,即使是小偷,也有人格權,即使偷了東西,也不能剝奪當事人的人格權?!?/span>
鄧旭東表示,店主的行為可能合情但絕不合法,“這已經侵害了人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