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關術語定義和實際內涵,我認為檢定應主要用于有法制要求的場合,對無法制要求的場合可根據(jù)條件自由選用;校準主要用于準確度要求較高,或受條件限制,必須使用較低準確度計量器具進行較高測量要求的地方;校驗主要用于無檢定規(guī)程場合的新產品、專用計量器具,或準確度相對要求較低的計量檢測儀器及用于檢驗的試驗硬件或軟件。新產品、專用計量器具也可用于雖有檢定規(guī)程,但不需或不可能完全滿足規(guī)程要求但能滿足使用要求的場合。
在按ISO9000系列標準進行質量認證和計量檢測體系確認及日常計量工作中,目前對這三種方式的理解和要求十分混亂,主要有三種錯誤傾向:一是將新形勢下的要求籠統(tǒng)地套成檢定和依法管理;二是不顧國情,機械地套用ISO有關標準詞句,無法與現(xiàn)實對應;三是無視檢定、校準、校驗的區(qū)別,相互代用混用。
我認為,在與國際接軌中,既要積極學習國外先進經驗,又要敢于堅持自己的長處。具體地說,對國家規(guī)定強檢的,應依法實施強制檢定,對強檢方法、范圍,國家也應根據(jù)發(fā)展及時調整;對強檢以外的,應允許企業(yè)根據(jù)不同需要和條件采取檢定、校準、校驗、測試、比對等形式。在目前一般情況下,應首先選用檢定和校準,以利過渡。當必須采用其它形式時,也應盡量利用已有檢定的成果和經驗,在已有檢定規(guī)程時,盡量在原規(guī)程基礎上裁剪和/或修改,只有在無規(guī)程時才需單獨制定有關文件。要注意這些形式應按一定規(guī)范有步驟地逐步實行。
此外,實際中還應特別注意,在使用有關術語時,應盡量保持與有關定義標準規(guī)定的或普遍約定的術語、含義以及客觀實際相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和混亂。
要做到這些,應首先取得對有關術語理解和應用的一致性。而要很好地解決上述問題,則不僅需要廣大計量人員的努力,更需要政府計量部門及時研究和調整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進行宏觀規(guī)范和指導。
供方對實施的所有確認都應制訂和使用文件化地確認程序。
供方應保存全部有關測量設備的牌號、型號、序號或其他標識記錄。這些記錄應證實每一臺測量設備的測量能力。任何校準證書和其他有關性能的資料都應該是隨時可用的。
不合格設備是:已經損壞,過載或誤操作,顯示不正常,功能出現(xiàn)了可疑,超過了規(guī)定的確認間隔,封緘的完整性已被破壞,都停止使用、隔離存放,作出明顯的標簽或標記。
不合格設備應在不合格原因已被排除并經再次確認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在調整或修理前,如果校準結果表明,該設備在以往的測量中出現(xiàn)了明顯的誤差風險,供方應采取必要的糾正措施。
供方應保證所有測量設備都牢固耐久地用標簽、代碼或其他標識標明其確認狀態(tài)。確認中的局限性或使用中的限制也應標在設備上,當標簽和代碼不適用或不適當時,應制定有效的代用程序并形成文件。
應根據(jù)測量設備的穩(wěn)定性、用途和使用情況,在適當?shù)臅r間間隔對其進行確認。確認間隔應使設備在使用中可能發(fā)生重大準確度變化前進行再確認。根據(jù)確認前的校準結果,如果有必要,應縮短確認間隔,以保證準確度不變。
在確認的適當階段,應對測量設備上能影響其性能的可調部位進行封緘或采取其它的防護措施,以防未經授權人員的改動。封緘的設計應使一旦改動即出現(xiàn)明顯的痕跡。
供方確認體系應提供這種封緘的使用規(guī)范以及封緘已經損壞或脫落的設備的處置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