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管廊管道支吊架的結構組成
從管道支承的結構及連接關系等方面考慮,可把整個支架視為以下幾部分組成:管部附著件、連接配件、特殊功能件、輔助鋼結構及生根件。
2管廊管道支吊架位置的合理性
2.1管廊管道支吊架的位置
管廊管道支架的位置主要考慮下列幾點:
2.1.1承重架距離應不大于支架的大間距。一般管道的大間距是按強度條件及剛度條件計算決定的,取小值。如果有壓力脈動的管道,要按所要求的管道固有頻率來決定支架距離,避免發(fā)生共振。
2.1.2盡量利用已有的土建結構的構件支承,即在管廊的梁柱上支承。
2.1.3做柔性分析的管道,支架位置根據(jù)分析決定,并考慮支承的可能性。
2.1.4在垂直管段彎頭附近,或在垂直段中心以上做承重架,垂直段長時,可在下部增設導向架。
2.1.5在集中荷載大的管道組成件附近設承重架。
2.1.6盡量使設備接口的受力減小。如支架靠近接口,對接口不會產(chǎn)生較大熱彎矩。
2.1.7考慮維修方便,拆卸管段時好不做臨時支架。
2.1.8支架的位置及類型應盡量減少作用力對被生根部件的不良影響。
2.1.9應將輸送脈動流體的管道及傳遞機械振動的管道的支架限制在獨立的地面結構和獨立的基礎上,否則應對相關結構、建筑物等進行細心和分析,以保證它們具有非共振頻率和足夠的強度,且振幅在較小的范圍內(nèi)。
2.1.10一般不在水平布置的彎頭、彎管上作支托點,避免局部應力增加及影響吸收熱膨脹的效果。在垂直面上布置的彎頭上做支承架倒是常見的,但特別重要的高溫管道則不希望這樣做
2.2管廊管道支架的間距
6.1設置固定支架
6.1.1一般應在柱子的軸線的主梁上,不要設在次梁上。
6.1.2盡量使固定架兩側的推力相差不要太大。
6.1.3有Π形膨脹彎管時,固定點間的大距離應按Π形膨脹彎管的尺寸而定。固定間的的大距離應按Π形膨脹彎管的尺寸而定。
6.2在直線段很長的管道上,有時需要設置導向支架
6.2.1導向架的間距與對應的軸想力及管徑有關。
6.2.2有橫向引出管道的接點時,導向架與接點或彎頭的距離(沿管廊縱向)不宜太近,應使管道有一定柔性。
6.2.3設有Π形膨脹彎管時,自由臂長(Ln)應該滿足柔性要求。
如果為小彎曲半徑Π形膨脹彎,則自由臂長:ln=40.DNm
6.3軸向限位架
6.3.1需要將長的管道合理分配熱位移值,以控制各管段在允許的應力范圍內(nèi),有時可采用定值限位。
6.3.2經(jīng)過柔性分析的管道,確定了限位架的點,如該點沒有梁,常采用耳軸與拉桿結合的結構,將生根點設在柱上或大梁上。
定義:地下綜合管廊又稱共同溝,它是實施統(tǒng)一規(guī)劃、設計、施工和維護,建于城市地下用于敷設市政公用管線的市政公用設施。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設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市政管線的公共隧道。
建設意義:地下綜合管廊系統(tǒng)不僅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還極大方便了電力、通信、燃氣、供排水等市政設施的維護和檢修。此外,該系統(tǒng)還具有一定的防震減災作用。
政策指導: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于2015年8月10日公布。工作目標是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地下綜合管廊并投入運營,反復開挖地面的“馬路拉鏈”問題明顯改善,管線安全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明顯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網(wǎng)式架空線,城市地面景觀明顯好轉。
規(guī)范標準:2015年6月1日起實施的《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guī)范》(GB50838-2015),對2012年版本的《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guī)范》進行了較大的修改和完善。本版規(guī)范強調(diào)原則上所有管線必須入廊,但也擴充了綜合管廊的分類,新增了纜線管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