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程序
baopo前應對建筑物構造、性質、作業(yè)環(huán)境、工程量、要求破碎程度、二次破碎方法、工期要求、氣候條件、鋼筋規(guī)格及布筋情況進行詳細調查;了解巖石性質、節(jié)理、走向和地下水情況,熟悉被保護的對象。設計時,應根據baopo對象的實際情況(材料種類、配筋情況、巖石性狀、破碎或切割的塊度等)確定所需鉆孔參數、鉆孔分布和baopo程序。其順序一般為:baopo結構調查→baopo設計→鉆孔→選擇破碎劑→充填灌注→二次破碎→清理破碎體。
4.baopo設計
4.1鉆孔
4.1.1鉆孔設計
根據被破碎物材質及塊度要求,使用不同的jingtaibaopoji應選用不同的參數,結合官地水電站的水文氣象條件,根據《無聲破碎劑》【JC506-92】選擇SCA-Ⅱ型作為本工程使用的破碎劑(使用溫度范圍10-30℃)。
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巖體為軟質巖的使用風鎬或液壓錘處理,中硬巖體采用靜態(tài)baopo破碎處理,在能夠供風的部位采用YT28氣腿式手風鉆機鉆孔,無法供風的部位采用汽油鉆機鉆孔,孔徑一般取φ42mm。鉆孔參數一般為:孔距0.4m,排距為0.3m,在進行溝槽開挖時孔距定為0.25m,排距0.2m或根據溝寬確定,如止水槽、排水溝等。
、產品用途
1、用于混凝土和鋼筋凝土構筑物的拆遷。
2、用于各種花崗巖、大理石等名貴石材的切割、整形。
3、用于城市大型混凝土基礎拆除,水利、橋墩、隧道等靜態(tài)破碎施工的工程。保留部分的巖石和混凝土完整性和結構強度要求不能受到任何損害的破碎拆除。
4、用于不適宜使用爆破施工的條件下,需要拆除的混凝土工程、巖石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