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套鋼預制直埋蒸汽管道生產(chǎn)廠家適用于動力、采暖、供熱及一般用熱部門。 具有下列工況之一的設備、管道及其附件必須保溫: a.外表面溫度高于323 K(50℃)者; b.工藝生產(chǎn)中需要減少介質的溫度降或延遲介質凝結的部位; c.工藝生產(chǎn)中不需保溫的設備、管道及其附件,其外表面溫度超過333 K(60℃)并需要經(jīng)常操作維護,而又無法采用其他措施防止引起燙傷的部位。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管道及其附件不受本標準的約束; a.工藝生產(chǎn)中不宜或不需保溫的部位; b.施工中的臨時設施; c.各種熱工儀表系統(tǒng)。 2、引用標準 GB 4132 絕熱材料名詞術語 GB 8174 設備及管道保溫效果測試與評價方法 GB 8175 設備及管道保溫設計導則 GBJ 126 工業(yè)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3、術語 本標準所用術語除按GB 4132外,應用下列術語:
保溫:為減少設備、管道及其附件向周圍環(huán)境散熱,在其外表面采取的增設保溫層的措施。 經(jīng)濟厚度:保溫后的年散熱損失費用和投資的年分攤費用之和為最小值時保溫層的計算厚度。 4、保溫材料及其制品的性能要求 鋼套鋼預制直埋蒸汽管道生產(chǎn)廠家在于均溫度等于或小于623 K(350℃)時導熱系數(shù)值不得大于0.12 W/(m.K)并有明確的隨溫度變化的導熱系數(shù)方程式或圖表。 對于松散或可壓縮的保溫材料及其制品應提供在使用密度下的導熱系數(shù)方程式或圖表。 4.2 密度不大于350kg/m3。 4.3 除軟質、半硬質、散狀材料外,硬質無機成型制品的抗壓強度不應小于0.3MPa,有機成型制品的抗壓強度不應小于0.2MPa。 4.4 必須注明最高安全使用溫度。 4.5 必要時尚須注明不燃性和自熄性、含水率、吸濕率、熱膨脹系數(shù)、收縮率、抗折強度、腐蝕性及耐腐蝕性等性能。 4.6 本章所述各項性能應按相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及有關專業(yè)部門規(guī)定的方法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