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線殺菌器使用時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紫外線殺菌器的殺菌原理是利用紫外線燈管輻照強度,即紫外線殺菌燈所發(fā)出之輻照強度,與被照消毒物的距離成反比。當輻照強度一定時,被照消毒物停留時間愈久,離殺菌燈管愈近,其殺菌效果愈好,反之愈差。紫外線是一種肉眼看不見的光波,存在于光譜紫射線端的外側,故稱紫外線。紫外線系來自太陽輻射電磁波之一,是物質運行的一種特殊形式,是一粒粒不連接的粒子流。每一粒波長253.7nm的紫外線光子具有4.9eV的能量。當紫外線照射到微生物時,便發(fā)生能量的傳遞和積累,積累結果造成微生物的滅活,從而達到消毒的目的。當細菌、病毒吸收超過3600~65000uW/c㎡劑量時,對細菌、病毒的去氧核醣核酸(DNA)及核醣核酸(RNA)具有強大破壞力,能使細菌、病毒喪失生存力及繁殖力進而消滅細菌、病毒,達到消毒滅菌成效。紫外線一方面可使核酸突變、阻礙其復制、轉錄封鎖及蛋白質的合成;另一方面,產生自由基可引起光電離,從而導致細胞的死亡。
紫外線殺菌器使用條件:
(1) 水溫:5℃~50℃;運用環(huán)境溫度:-5℃~50℃;周圍相對濕度:不大于93%(溫度25℃時)
(2) 電壓:交流電220V±10V,50Hz。
(3) 飲用水:進入處理設備的水質其1cm的透射率(T254):95%~100%;在原水質低于國家飲用水標準時(如:色度高于15度、濁度高于5度、含鐵量高于0.3毫克/升),先選用其他凈化和過濾等辦法,使其凈化合格后用紫外C水質處理設備凈化。
(4) 飼養(yǎng)用水:通過砂濾或其它處理過濾后的淡水、海水。
(5) 污水:依據滅菌要求,進入處理設備的水質其1cm的透射率(T254):≥40%;其它要求滿足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二級標準。
(6) 需求處理的水,如水質不能到達上述要求,應先通過適當的前處理,如絮凝、沉積、過濾等辦法,以除掉水中各種雜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