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2日,歐盟官方公報發(fā)布指令EU 2018/1513,在REACH法規(guī)附件XVII中新增第72條限制條例,對紡織品中多種CMR物質進行限制。
一、限制范圍和要求
該條款適用于:
(a) 服裝或其相關配件;
(b) 服裝以外的紡織品,其在正常及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與人體皮膚的接觸程度與服裝類似;
(c) 鞋類;
在2020年11月1日之后,以上產品中若含有附錄12中相關物質且含量超過限值(均質材料中)則不得投放市場。
作為特例,對于夾克、外套或室內裝飾品,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日期間其甲醛限值為300mg/kg,之后將恢復附錄12中限值要求。
二、豁免內容
該條款不適用于:
1)(a) 服裝、相關配件或鞋類,或僅由天然皮革,毛皮或皮革制成的服裝、相關配件或鞋類的部件。
(b) 非紡織緊固件和非紡織裝飾部件。
(c) 二手服裝、相關配件、除服裝或鞋類以外的紡織品
(d) 供室內使用的地毯和地板覆蓋紡織物品
2)屬于法規(guī)EU 2016/425(個人防護設備)、EU2017/745(醫(yī)療器械)范圍內的服裝、相關配件、除服裝或鞋類的紡織品。
3)第一條(b)不適用于一次性紡織品。
三、附錄限制物質
四、溫馨提示
EU 2018/1513直接適用于所有成員國,將于2018年10月30日生效。各成員國需依此制定相關的國內法規(guī)。普偌米斯檢測檢測提醒服裝及鞋類等企業(yè)密切關注產品中相關物質含量,確保產品合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