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井下火工品運輸?shù)V車未有固定標準車型以供選用,GB6722-2014《爆破安全規(guī)程》中只對井下運輸火工品礦車內(nèi)部及行駛過程有安全要求,未明確井下礦車具體構(gòu)造及形式,我國井下礦山普遍使用自己任意改造的設備進行井下運輸,安全性及可靠性差,存在諸多不便。 山東邦泰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專為各類金屬非金屬礦山井下,生產(chǎn)一款專門放置,電,火工品等的運輸車。全稱為:“礦井軌道火工品運輸車”。 運輸車主要分為兩部分組成:運輸車上半部分移動式爆炸危險品存放箱,箱體為6.0mm-8.0mm 厚淬火加工鋼板,內(nèi)置10.0mm絕緣木板和2.0mm 厚防火防震防靜電氈。 運輸車底部為礦山軌道礦車,輪對軌距為標準 600mm 。 運輸車滿足大部分有軌礦山井上井下軌道運輸?shù)囊?,集儲存、運輸于一體的功能,具有防爆、防震、防盜、防火、防靜電等特點。帶有《檢測認證》、《防靜電報告》、《合格證》 以及《礦安認證》、 《煤安認證》。 運輸車配有牽引裝置,由三環(huán)鏈、插銷和插銷座組成,可以將多個 運輸車連接成車組并傳遞牽引力。 礦井軌道火工品運輸車使用:標準運輸車為雙開門,雙鎖配置(可配置機械密碼鎖)。 鑰匙應有兩人分開保管,存放或取用時有兩人同時在場方可操作使用。可按要求定制單面 開門或者兩面開門方便在不同環(huán)境中開門,存取物品。 注: 打開存放柜前應首先確認存放柜內(nèi)外有無破損、松動,然后再打開柜子存放或取用操作,使用存放時必須嚴格區(qū)分存放物品種類,嚴禁雷藥混放。 根據(jù)礦上的罐籠尺寸、火工品存放量和軌距大小不一樣,產(chǎn)品的規(guī)格不同,具體請來電咨詢銷售人員。 |